首页     检察快讯     院情概况     机构设置     检务公开     科技强检     队伍建设     预防犯罪     专项活动     检察文苑
网上咨询平台
12309检察服务平台
案件信息查询系统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院领导介绍
中国检察听证网
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学思践悟筑牢思想防线,业务提升微课常态学习
时间:2023-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机关检察干警的业务素养、办案质效,进一步落实好“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获嘉检察依托“领导干部上讲台”“领导干部讲党课”业务工作,常态化开展《检察现代化理论微课堂》活动。通过定期组织员额检察官、综合部门负责人员、领导干部以及外出培训的同志轮流上台授课,分享办案经验、案件办理思路,讲授对法律理念、法治思维的理解等,积极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现代化的获嘉检察队伍。


12月11日,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微课堂”系列第四期活动。政治部副主任王新强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 领导干部上讲台 ·



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学、带学、促学作用,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走深走实,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12月11日,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杰以“学思践悟、筑牢思想防线”为主题,为全体党员干警带来一场精彩授课,分享她在党校主题教育培训班学期间的收获与感悟。


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习近平总书记重提毛泽东1939年在延安的讲话:“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


我们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如果不学习、不读书,就有可能落伍掉队,更谈不上什么创新和发展。要增强自觉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在有限的学习时间内学习到更多的有价值有用的信息和知识。在工作中,要学以致用,要努力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在检察工作实践中总结理论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知识和经验。


全体干警认真听课、收获颇丰,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守正创新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苦干实干,敢挑重担,力争做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贡献。


下一步,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以“领学、促学、深学”为抓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为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 获嘉检察“微课堂”第四期 ·



12月11日,获嘉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期“获嘉检察微课堂”开讲,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贾慧莹为大家分享典型案例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方面的知识。


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法律教科书,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检察办案质效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明确部署,近年来,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案例的编发工作,贾慧莹同志为大家讲解案例的作用、案例的选择、内容写法等内容,并给大家分享一些优质案例,在今后的办案工作中,希望大家切实发挥优质案例的引领、指导、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家庭稳定的基石。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有所上升,且呈现低龄化趋势,授课中,贾慧莹从当前形势、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法律根据与职责定位、少年司法与精准帮教等多个方面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相关问题并对未来工作的重点进行了规划:


一是数据、资料的收集,尤其是未成年犯回归社会后的情况跟踪;二是对矫正人员的培训,强化其联系式矫正的工作能力,不能高高在上,要能有效地与少年犯及其家庭、警察、学校、政府其他部门合作,能够成为少犯人生导师,帮助其树立人生目标;三是对有关实施计划进行检讨,重新审视其理论依据是否充分,实践中是否能够满足被矫正者的需要;四是强化高设防矫正与社区矫正的联系,对高设防矫正与社区矫正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尽早为未成年犯回归社区创造条件。


微课堂结束后,干警们交流心得体会,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检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下一步,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开展《检察现代化理论微课堂》,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学习,切实增强自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有力的工作举措,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版权所有:获嘉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地址:获嘉县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主办单位:获嘉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