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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见未来?小荷有“嘉”】这份检察暑期安全提示请收好!
时间:2025-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这份检察暑期安全提示请收好!

同学们,暑假是放松身心、探索世界的美好时光,但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多。为守护大家平安成长,这份结合法律知识的暑期安全提示请收好,让法律成为我们假期的“安全盾牌”







防溺水:

严守生命防线,拒绝危险水域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危险水域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水库、池塘等野外水域暗藏漩涡、暗流与淤泥,极易引发溺水事故。若私自下水游泳,不仅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还可能因缺乏救援能力导致同伴伤亡。遇到同伴溺水,盲目施救可能让悲剧升级,此时应立即大声呼救,拨打110、120,并利用救生圈、长竹竿等工具施救。家长作为监护人,务必履行《民法典》规定的监护职责,密切关注孩子行踪,避免悲剧发生。




网络安全:

警惕虚拟陷阱,保护个人权益

在网络世界,个人信息如同 “数字身份证”。《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获取、出售或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社交平台和网络游戏中,陌生网友索要个人信息、要求线下见面或转账时,同学们要果断拒绝并拉黑举报。同时,“免费皮肤”“刷单返利” 等网络诈骗套路,实则违反《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大家要谨记 “天上不会掉馅饼”,涉及钱财操作务必与家长、老师确认。




交通安全:

遵守交规上路,守护出行平安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未成年人骑行、乘车有着严格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乘坐车辆需系好安全带。闯红灯、追逐打闹、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将自身暴露于危险之中。每位同学都应成为交通安全的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守护生命安全。




娱乐活动:

远离不良场所,坚守健康底线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网吧、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这些场所人员复杂、环境混乱,易接触不良信息,甚至遭受侵害。同时,我国法律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同学们应自觉抵制烟酒诱惑,维护身心健康。参加聚会时,务必提前告知家长相关信息,若遭遇欺凌、骚扰等侵害,要及时向家长、老师或公安机关求助,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底线:

知法守法用法,做文明好少年

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参与毒品交易等行为,均触碰法律红线。《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对这些违法行为有明确惩处规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同学们要树立正确价值观,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旁观者,若遭受欺凌,要及时向学校、公安机关反映,让法律为校园撑起 “保护伞”。



同学们,安全无小事,法律护成长。希望这份暑期安全普法指南能成为大家的 “安全锦囊”。愿你们在享受假期的同时,时刻绷紧安全弦,学法、知法、守法,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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