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检内设机构《检察技术与信息化》刊物2024年第2辑刊用我院《心理测试技术在一起“盲井”故意杀人案中的应用》文章。
心理测试技术在审查起诉环节,多用于审查判断言词证据的可信度,用于证明犯罪嫌疑人与案件具有特殊的关联性,以及有针对性的客观性,特别是围绕细节的人、事、物、时、空的证据调查作用十分显著,本文从一起特殊复杂案件入手,解析心理测试技术在该案中的特殊作用,深入探讨了心理测试技术在检察机关实际应用中的编题策略和技巧,心理测试技术团队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协作性非常重要。
该案由侦查人员和公诉人员联合提出心理测试委托,通过心理测试技术查明了案件事实,通过心理测试技术对案件证据的关联性进行清晰的分析,形成较完整的证据链条,心理测试技术在该案中实现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协同办案的深度融合,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详细编题把案件办扎实。该案侦查、起诉过程中,心理测试技术为支撑命案攻坚行动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充分体现以科技手段实现司法公平正义。
近年来,我院不断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打造人员优秀、经验优异、理论优先、技术优越、装备优质的“五优”心理测试技术办案团队,以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为原则,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构建“1+3+N”心理测试工作新模式,使检察机关运用心理测试技术服务检察侦查、审查、调查“三查”履职更加有力。
检察机关心理测试办案团队坚持以高质效办案为出发点,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巡回检察、检察侦查等工作,统筹调配使用心理测试资源,畅通检察官与心理测试技术人员沟通机制,使心理测试人员充分了解案件细节,测试方向更贴合办案需求。通过制定《检察技术一体化工作机制有关规定(试行)》、《专业技术门类小组分类办案机制》等多项机制性文件,从案件受理、阅卷、讨论、办理、报告等环节为“业务+技术”一体化办案提供机制保障,规范统筹心理测试软硬件资源使用和管理,确保心理测试技术办案的高效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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