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检察院聚焦国有财产领域受损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大力拓展线索渠道,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守护好国家“钱袋子”。2020年以来,我院在国有财产领域排查线索9件,立案5件,送达诉前检察建议4 件。
强监督,保障应收尽收
2021年,我院自行摸排线索,了解到县城市管理局从未收取过建筑垃圾处置费,后走访调查我县城区在建和已建成的286个建筑工程项目,其中已竣工的小区有41个,这41个项目均存在拖欠城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费的问题,金额达2500 余万元,国有财产流失严重。2021年11月19日,我院邀请县政府、城市管理局、住建局等多家单位,召开促进全县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听证会。26日,依法向县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城市管理局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按规征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县城市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向县人民政府汇报,经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县建筑垃圾(渣土费)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要求进行征收。截至目前,共对九家单位依法征收59.5003万元。
抓落实,助力税收保护
2021年,我院开展了规范取水用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022年5月,时隔一年,我院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发现辖区内多家企业仍存在违规取水、未办理许可证明、长期逃避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况。面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情况,我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主动组织县水利和税务部门进行座谈磋商,详细了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6月17日,依法向县水利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和税务部门沟通,建立健全税收征收管理机制,形成税收保护监管合力,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促监管,守护“养命钱”
2020年,我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县社会保险中心依法追回违规领取养老金5198.58元。2022年5月,我院对案件进行“回头看”的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低保金、养老金、医保金等领域监督管理,利用大数据智慧检务,提高监督规范性、精准性,我院邀请县医疗保障局、社保局、民政局有关同志开展了规范化养老保险金公益诉讼数字化协作商谈会,共同探讨如何对养老金进行更全面的监管及各自业务领域低保金、养老金审核中的信息对接障碍等问题。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深化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为促进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