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重要指示和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精神,发挥指导性案例检察理念“活教材”与司法办案“参照系”的作用,近日,我院通过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扩大)会、部门研讨、撰写心得等多种形式,加强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应用,引领、规范司法办案,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一、用好“活教材”,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我院发挥检委会集中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检察业务以最高检新发布、新出台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同时结合正在办理中的疑难案件,有针对性地学习了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正当防卫、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指导性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基本案情、办案要旨、指导意义、法律法规等重点解读,深入剖析案件典型特征,提升了委员和员额检察官对相关案件释法说理、证据把握、法律适用的能力,为依法办案提供了实践参照。
二、以学促用,更新办案理念
检察指导性案例是回应司法需求、践行为民司法、服务社会大局的重要“检察产品”,也是诠释法律精神、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的“教科书”。我院在学习中注重对少捕慎诉、认罪认罚从宽、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如我在诉等新时代检察理念的践行,深刻认识提高规范化水平、增强法治理念对检察办案的指导作用。并坚持以学促用,将指导性案例中的精神要旨和先进理念运用到检察办案实际,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和检委会科学决策水平。
三、丰富形式,力求学深悟透
我院始终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学习工作,通过检委会委员集体学带头学、部门开展集中研讨、利用简答网案例库线上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学习机制。除此之外,还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十大业务”培训课堂深入学习,营造浓厚氛围。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学案例提素能”专栏,定期发布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心得,引导干警带着应用目的学习案例,从学习借鉴到灵活应用再到升级完善,对自身提出更高要求,活学指导性案例,依法能动履职。根据办案实际,把案例学习与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培育结合起来,将优秀办案经验和举措及时提炼归纳,挖掘案件亮点,树立精品意识,促进学习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