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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我一万元是正常的礼尚往来” 河南省获嘉县检察院查处该县原发改委主任王宗红串通投标罪、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单位受贿罪一案始末
时间:2017-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他掌管着一个只有38万人口的农业小县近六千万元的国家惠民工程,他是县里大型项目建设的负责人,他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基层领导干部,但是当权力和金钱发生强烈碰撞里,他倒下来了……

  “给我父亲治病他送来1万元钱是正常的礼尚往来……2014年11 月 21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厅,被告人王宗红正在做自我辩护。

  被告人王宗红,男,1965年7月15日出生,党员,原任河南省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宗红的仕途可以说是一帆风顺。自幼上学,1983年参加工作,从获嘉县县委县委办公室一名普通职员干起,历任该县组织部干审办主任、办公室主任、大呈乡乡长、丁村乡党委书记、县商务局局长,县政府县长助理,2010年2月至2013年6月担任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2013年6月至案发担任获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千亿斤项目办成立

  应该说王宗红是从一名基层干部一步步凭着自己踏踏实实的工作成长起来的,认识王宗红的人都说,能力强,胆子大,脑子活,工作中敢拼敢干,敢作敢当。他的工作能力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群众的认可,他从参加工作开始三年一个台阶,步步高升。

  获嘉县是一个只有38万人口的农业小县,王宗红无疑是令人羡慕的。妻子在一事业单位上班,一女一儿,女儿已经大学毕业,而王宗红本人事业上也是顺风顺水。

  2010年2月7日王宗红被任命为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2010年8月份,获嘉县成立了“获嘉县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项目办公室”简称“千亿斤办”, 按照《中共获嘉县委、获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获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获嘉县大型项目建设办公室的职责,列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当时王宗红就任获嘉县发改委主任只有6个月的时间,由他担任千亿斤办办公室主任,也是千亿斤项目法人代表,千亿斤办办公室成员有该县发改委副主任李庭君、农业股股长沈宏羽以及该县水利、农机、农牧等有关部门主管领导组成。

  “千亿斤项目”是什么?该项目就是通过修建田间生产路、生产桥、涵洞、新打机井、地埋线、灌溉渠等工程,而改善田间生产条件,达到增加粮食产量的目。最简单的说是中央为了改善农村田间生产条件而实施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千亿斤项目”的流程是什么?中央先下达投资规模,由业主方委托设计部门设计实施方案,方案出来后,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把实施方案的请示上报省市发改委,项目批复后,开始进行公开招投标,最后由中标单位实施。中央下达总投资额的80%,省财政配套总投资额的10%,市县各配套5%。

  千亿斤项目建设的实施,是一件关系民生,服务农村农民经济建设的大好事,对获嘉县这样一个农业小县来说,无疑是党中央的政策最直接的体现。然而,有些人却把这些利民惠民政策当成了为自己捞好处的大好时机。

  从2010年至2013年千亿斤项目资金是5900多万元。有人打起了千亿斤项目工程建设的主意。他叫夏小升,36岁,王宗红的司机。

  可以说,如果不是千亿斤项目建设的出现,王宗红是一名清廉的基层干部,但是骨子里对权力的控制欲和对金钱的占有欲,在一个契机下,强烈的碰撞就会必然产生腐败。

  2011年的1月份,获嘉县千亿斤项目投标前,夏小升来到王宗红的办公室说:“叔,我给你开了十几年车,年龄也大了,开销也多了,你看千亿斤项目是咱们自己的项目,都让别人把钱挣了可不行呀?你安排咱自己每年中个标段,自己干,挣钱了一起分,别人送的钱尽量不要拿,咱自己有个工程挣钱心中踏实!”王宗红对夏小升非常信任,因为夏小升已经为自己开车十几年了,忠心耿耿,夏小升考虑的还是很周全的,于是就答应了夏小升。王宗红也很清楚自己手中的权力,把权力的作用发挥的极致会给自己带来什么!

  王宗红归案后在供述中坦言,夏小升中标后,在工程中挣得的利润会给我回报,夏小升是自己人,他给的钱我用起来放心。而恰恰就是王宗红眼里的自己人,最后“出卖”了他!

  投标围标中标

  尽管夏小升只是一名司机,但是他的办事能力却不能小看。郭俊邦也看中了夏小升这一点。王宗红是获嘉县发改委主任,负责千亿斤项目的招标,手中掌握着标底。而夏小升却是王宗红身边的亲信,于是工程承包商郭俊帮就和夏小升一拍即合。

  2010年至2013年间,每次千亿斤项目工程开始投标前,王宗红都会在自己的办公室将标底告诉夏小升,由夏小升告知郭俊邦。

  为了保证夏小升每年报的标都能够中标,一般情况下王宗红都采取双保险,一是在投标以前告诉夏小升他想干标段的标底,让他围绕标底制作标书;二是让夏小升至少找三个投标公司进行围标,从而保证中标;最后加上他是评委,夏小升报的标书等手续他都知道,在进行评分时偏向夏小升就保证万无一失的中标了。

  王宗红利用其担任评委的身份,在郭俊邦参加投标过程中为其提供帮助,最终,郭俊邦借用五家不同公司资质,通过围标、串标承揽了2010年、2011年、2012年获嘉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共五个标段。

  郭俊邦分别借用五家以上五标段,中标项目金额共计为人民币1204.157231万元。

  王宗红说,他没有向郭俊邦说过标底,但是他却知道,郭俊邦和夏小升在千亿斤项目工程上是合伙的。声称没有向郭俊邦透露过标底,王宗红这种说法自欺欺人。

  帮忙亦有价

  王宗红对于自己向投标人提供标底的行为,称之为“帮忙”。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帮忙”!

  王宗红当然知道,夏小升在这场交易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他通过夏小升示意郭俊邦,要懂得“感恩”。

  2011年10月份,夏小升打电话给郭俊邦:“王宗红主任在新乡定了一套房,你给他准备20万元!”郭俊邦答应了。又过了二天,王宗红亲自打电话问郭俊邦:“小升跟你说的事办的咋样了?”郭俊邦连说:“最近钱有些紧张,工程款快到帐了,到了我就给你办。”没有几天,郭俊邦的工程款就到帐了。他从银行取出20万元现金在王宗红的办公室交给了他。没有推辞,王宗红收了。

  2012年4月份,夏小升跟郭俊邦说,王宗红在新乡买的房子装修钱不够,你给王主任准备10万元。随后王宗红又打电话给郭俊邦,郭俊邦说:“我这里还有几张千亿斤项目田间工程八标段的拨款单还需要你签字呢!”在王宗红的家里,郭俊邦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纸袋递给了王宗红,需要王宗红签字的八标段拨款单,他连看到没看就签了字。

  王宗红的母亲病故,王宗红让夏小升通知郭俊邦准备点钱办丧事用。随后王宗红又对郭俊邦说,老郭,办我母亲的丧事钱不够,你给拿点吧。郭俊邦将5万元现金送到王宗红家里。王宗红的父亲生病住院,郭俊邦到医院,送给王宗红1万元现金。

  2011年至2013年期间,郭俊邦为感谢王宗红帮忙承揽获嘉县千亿斤项目工程和顺利结算工程款,分六次共向王宗红行贿45万元。

  权力在王宗红的手里,成了捞钱的工具。

  王宗红说,一个工程能让他们挣多少钱,我是清楚的,我要的钱并不算多。

  夏小升当然也不可能坐收渔翁之利,他知道如何才能在领导面前更“走红”。

  2011年8月份,为感谢王宗红为其顺利承揽千亿斤工程项目建设,夏小升跟王宗红说:“小王子(王宗红的儿子)在市里上学,我婶儿(王宗红的爱人)来回接送也不方便,买辆车开吧!”王宗红答应了,他让自己爱人闫某和夏小升一起到新乡市去看车,闫某看上了一辆上海通用别克轿车,夏小升拿出15万元,王宗红的爱人闫某拿出14000元,共计164000元购买了该车。

  买车后还产生了7500元的汽车装饰费用,这钱从哪里出?王宗红有办法,大笔一挥在获嘉县发改委的财务上报销了。

  其实,贪欲的大坝一旦放开,就不是有钱没有钱的问题了,而是钱有多少才是个够。王宗红不算穷人,但是该花的钱一分也不愿花。

  2011年王宗红的父亲生病在新乡市三附院住院,他安排获嘉县发改委负责后勤工作的贺某到医院照顾,期间产生的12000元费用,也在发改委财务上报销了。

  收取赞助费解决经费不足

  和王宗红接触过的人,感觉他是一个对权力把控极强的人,是一个强势的人,但在他任职过的地方干部职工对他还是有较好口碑的。应该说,就任获嘉县发改委主任之前,王宗红对自己要求还是很严格的。

  2011年年初,获嘉县千亿斤项目开始实施后,由于办公经费不足,为弥补不足,王宗红就有了向千亿斤项目各中标单位收取一定费用的想法。2011年3月份,在获嘉县发改委千亿斤项目办公室内,王宗红和时任发改委副主任李庭君、农业股股长沈宏羽一起商量,向各中标单位收取一定费用来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三人一起商议,决定向千亿斤项目的各中标单位按不超过总工程款的1%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赞助费。

  随后,在千亿斤项目办公室第一次给各中标单位拨付工程款时,王宗红召集各中标单位的负责人到千亿斤项目办公室开会,他和李庭君、沈宏羽在会上向各中标单位提出收取赞助费的事,各中标单位的负责人权衡利弊后,也都同意了这个事情。在王宗红负责千亿斤项目办公室的两年多时间内,这些赞助费用一直按照不高于总工程款的1%也不会低于0.5%的比例收取,合计人民币405386元。

  2012年获嘉县城关镇宋庄村村民郭桂堂的养猪场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中央配套资金到位后,郭桂堂通过发改委工作人员吕怄书向获嘉县发改委以赞助费的名义送去现金12万元。

  这些赞助费用并没有入千亿斤项目办的财务帐,而是由沈宏羽个人负责保管。国家没有规定收取这些所谓的“赞助费”,没有办法入财务帐,这些钱主要用于获嘉县发改委吃喝招待、临时工工资、车辆、福利等费用,还为发改委的职工购置了运动会服装。在这些费用报销审批单上,由李庭君签字、王宗红审批,沈宏羽负责报销。

  王宗红的朋友因工程建设资金紧张,向他借钱,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一句话就将2012年获嘉县千亿斤项目配套资金67万元就转给其朋友用于营利性活动。

  拔出萝卜带出泥

  当第一次被获嘉县检察院谈话后,王宗红意识到自己的官场生涯将要结束了。

  河南省获嘉县检察院于2014年5月7日对王宗红涉嫌受贿一案进行初查,5月8日立案侦查,同日决定对王宗红刑事拘留。5月20日因涉嫌串通招投标、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经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王宗红执行逮捕。

  对于串通投标,他认为是朋友之间的帮忙;对于受贿,他觉得属于朋友间的借款;对贪污,他认为因公花费没有票据而对冲的帐;对于单位受贿,他认为自己没有占有……王宗红归案后还是在为自己极力辩解,他认为没有违法,最多只能是违纪吧……

  2014年8月22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犯单位受贿罪、被告人王宗红犯串通投标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依法罪、单位受贿罪向获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11月21日,获嘉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单位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王宗红犯串通投标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单位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一审宣判后,王宗红没有提出上诉。

  王宗红一案涉及6人,其中夏小升、郭俊邦犯行贿罪、郭桂堂、吕怄书犯对单位行贿罪、李庭君、沈宏羽犯单位受贿罪已分别被获嘉县人民法院做出有罪判决。

  当获嘉县检察院的干警对王宗红进行讯问时,王宗红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儿子结婚的时候,我能出来吗?”

  王宗红中年得子,儿子今年只有6岁,他十分疼爱儿子,十六年的牢狱生活,他不能亲眼见证儿子慢慢长大,十六年,使一个孩子长成大人,十六年,使一个中年人步入老年,十六年失去自由,这是王宗红为自己的贪欲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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