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快讯     院情概况     机构设置     检务公开     科技强检     队伍建设     预防犯罪     专项活动     检察文苑
网上咨询平台
12309中国检察网
案件信息查询系统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院领导介绍
中国检察听证网
当前位置:首页>>专项活动
【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揭秘电信网络诈骗帮助犯的法律责任
时间:2025-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揭秘电信网络诈骗帮助犯

的法律责任

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


为增强大学生法治意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近日,获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郭定山走进河南师范大学,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帮助犯的责任”为主题,为3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真实案例敲警钟:

帮助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讲座伊始,检察官以近期办理的一起大学生涉案案件为例:某高校学生小李为赚取“零花钱”,在社交平台看到“兼职”广告后,按对方要求办理多张银行卡并协助转账,后被警方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事拘留。


“许多学生认为,自己只是提供银行卡、验证码或技术支持,没有直接参与诈骗,不会触犯法律。这种认知是错误的!”检察官强调,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剖析:

帮助犯的认定与责任

检察官结合办案实践,深入剖析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中的“帮凶”角色:

技术帮助

开发钓鱼网站、制作诈骗APP

信息帮助

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提供通讯群组

资金帮助

出租出售银行卡、协助洗钱

宣传帮助

推广诈骗链接、招募“兼职”人员。

“即使未直接实施诈骗,只要主观明知或应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客观上提供帮助,就可能构成共犯。”检察官援引《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提醒学生“不知情”不能当然免责,若存在明显异常仍提供帮助,司法机关可推定主观明知。



大学生防陷指南:

守住底线,远离陷阱


针对校园高发的“兼职”“刷单”“租卡”等骗局,检察官给出建议:

01

保护个人信息

勿出租、出售身份证、银行卡、支付账户。

02

警惕“轻松赚钱”

对高回报、低门槛的网络兼职保持警惕。

03

核实转账要求

拒绝代他人提现、转账等可疑操作。

04

主动学习法律

关注反诈宣传,遇到可疑情况立即报警。


互动环节:

学生直呼“普法课太及时”


在随后的问答环节,学生们就“帮朋友转发诈骗链接是否违法”“网购退款操作风险”等问题踊跃提问。法学专业学生王某表示:“原来日常生活中许多‘小忙’可能涉嫌犯罪,这堂课让我对法律边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版权所有:获嘉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地址:获嘉县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主办单位:获嘉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